首页 走进中值 管理团队 基金管理 经典案例 投资者通道 新闻中心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
 
创投动态
 
金融速递
 
产业动态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六家央企纳入国资改革首批试点 中国建材、中国医药试水混合所有制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6日
    在国务院国资委7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公布了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名单,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其中中国建材、中国医药成为了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
    这四项改革试点分别为: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家—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据介绍,此番试点将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
    国资委鼓励各项试点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先行先试。对于对试点需要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
    从六家试点企业来看,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建材被列为国资委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央企董事会行使三项职权的双项试点企业。
    “中国建材集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成绩,此次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必定大有可为,而央企董事会行使三项职权试点是朝着建设规范化的公司治理这个方向又迈出了一大步,给董事会更大的独立性和决策空间,也给投资人带来新的良好预期。”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建材集团正在按照国资委要求制定试点方案,待上报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具体实施。
    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表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建材集团所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85.4%,非公经济所占比例较高助力中国建材混合所有制的成功,改革比较成功,因此被国资委纳入了此次试点企业之一。混合所有制后,应注意管理层面的问题,政企分开之后相应的管理岗位也需补足缺口以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旗下的上市公司将更加注重效益,能够更自主地整合资源。
 
 
粤ICP备110887498 版权所有 广州中值资本管理有限公司